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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

因租赁房屋装修费用起纠纷 法官寓情于法被告当场腾房

因租赁房屋装修费用起纠纷 法官寓情于法被告当场腾房

近日,一起因租赁房屋装修费用起纠纷在古县法院法官们寓情于法的耐心劝导下,终于案结、事了、人和而告终,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2年,张某承租李某开发的三件毛呸门面房用于开饭店,双方口头协议租赁期十五年,张某满腔热情铺地板、贴壁纸、购买厨房设备,将接过来的毛呸房打造成一个各种设施齐备的中型饭店。起初几年,饭店的生意相当红火,也赚了些钱。2014年,李某欠王某70万元,李某将该房屋抵顶给了王某。张某同意继续租赁王某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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